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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2   点击:2273次

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现场或通过邮箱(23776302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5-15-94。

2.项目名称: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0000.00元

5.最高限价:160000.00元

6.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分包,拟采购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保洁、安保、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为1年1签,如成交人上一年服务质量未通过采购人考核或服务质量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有通过服务期限内上一年末的综合考核后,方能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服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文山州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1)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如下: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现场或通过邮箱(237763021@qq.com)联系工作人员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售价:0元。

3.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2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该费用由成交人在项目采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州财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新闻路36号

联系人:贾滢

联系电话:19388388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

联系电话: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网站下载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

 

法人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QQ邮箱

 

 

供应商(盖章):

                                        月  日

 注:确认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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