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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防集成项目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点击:3994次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防集成项目提升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防集成项目提升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06。

2.项目名称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防集成项目提升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8000.00

5.最高限价:598000.00

6.采购需求:

在州委州政府、华龙公寓、信访楼新增周界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周界无死角监控布防,24小时入侵预警;替换信访楼原有模拟摄像头,满足信访楼办公区域安全防护要求;整合州委州政府、华龙公寓、信访楼原有监控设备,在州委州政府指挥中心实现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布防。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1

800万智能型全彩警戒筒型网络摄像机

67

1213.00

81271.00

2

500万枪机

14

796.00

11144.00

3

500万半球

58

796.00

46168.00

4

数据存储系统服务

1

43792.00

43792.00

5

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1

29155.00

29155.00

6

集成安装调试服务

1

386470.00

386470.00

注:1)供应商单价、总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如单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标段,供应商不得对所投标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

8.质保期:2

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

▲12.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1)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防集成项目提升改造: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定标阶段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 2023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8月22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15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8月22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nxdzb.com/)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项:

保证金:

该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按项目最高限价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96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5000元,降幅为:58.19%。该磋商保证金建议在2023年8月2215: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提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已交磋商保证金的依据,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营业部

   号:20353269900100000535521

财务联系电话:1828763866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

联系方式:杨正凤/0876-261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  话:0876-8883918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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