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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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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档案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7617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州档案馆建设项目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文山州档案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建设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后空置地块。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7047.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529.74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为1517.89平方米,建设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并配套室外部分绿化、道路和场地硬化等。

投资估算价:4438.3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28.7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监理任务为完成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外联协调工作

监理周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大纲的承诺。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在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6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拟配备人员须包含土建专业监理人员、造价专业监理人员、安全专业监理人员,项目所配备专监及监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的人员执业证书或从业证书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更换并提供承诺。以上人员为最低要求,监理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增派人员

3.7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供应商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供应商如存在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20年01月0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2日至20231218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找工作人员现场或邮箱(44525543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确认时应携带或发送以下资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确认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58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00分至8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二楼开标厅(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nxdzb.com/)网站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档案馆  

   址:文山市华龙西路3号州信访楼

人:蔡清山

联系方式:0876-2122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

项目名称:

1

供应商单位名称

 

2

供应商单位地址

 

3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

 

4

委托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码

 

5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6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及身份证号:

注册监理证书及证号:

7

企业资质

 

8

银行开户许可证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注:请如实填写本表,上述内容均为必填项,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盖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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