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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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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点击:7938次

1.招标条件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嵩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嵩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4-10-135)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自助银亭(单机自助银亭、双机自助银亭、三机自助银亭)、自助设备机罩采购及安装。

2.2交货时间:机罩2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银亭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2 本项目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报告;

3.3 投标人若为销售商,应满足:(1)具有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2)提供所代理产品的货物生产厂商满足3.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3.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内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和常驻服务工程师并提供相关资料。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报名

5.1投标申请人可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报名;

5.2报名时间为20141217日至20141223(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

5.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国家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报告;

(3)投标人若为销售商,应提供具有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报名的)。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ynxdzb.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

电 话:0871-64151223-615      传 真:0871-64177061

联 系 人:马艳桔(18587198688)、李才华(1351874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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