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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用品和耗材定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用品和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2-15-052。
2.项目名称: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用品和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0万元(结算时,按合同价格执行标准确定的产品单价乘以对应产品实际供应数量据实结算,但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即实际供货达到10万元时停止供货)。
5.最高限价:60088.70元(综合单价合计)。
6.采购内容: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用品和耗材定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打印纸应按需随时供应,1小时内响应,并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供应)。
8.供货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合同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实际供货未达到10万元,供应数量据实结算;未到有效期供货额已达10万元的,供货合同自动终止)。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
1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标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投标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但须对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承担责任(年内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3.7打印纸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纸质询价文件获取:
现场获取: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需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纸质询价文件。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⑤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纸质询价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纸质询价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供应商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如供应商通过转账或汇款进行支付的,请各供应商在转账或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询价文件费字样、项目名称(简称)及项目编号”(例:询价文件费,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转账或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账号:5326218401600000051736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卧龙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nxdzb.com/)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确保采购人所需物资的供应和安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缴纳完毕,成交供应商在协议履行期间不违反本协议规定,协议到期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市东文路2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876-684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电话: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函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我公司已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询价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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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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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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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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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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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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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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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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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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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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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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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和QQ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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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