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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及执法执勤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30   点击:2177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及执法执勤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及执法执勤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4-15-61。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及执法执勤装备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10487.50元

5.最高限价:1310487.50元

6.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进口/国产

备注

1

中型文检仪

1

国产

 

2

证件样本采集仪

1

国产

 

3

电视机

1

国产

 

4

音箱

2

国产

 

5

功放

1

国产

 

6

HDMI切换器

1

国产

 

7

HDMI延长器

1

国产

 

8

有线话筒

1

国产

 

9

操作台

1

国产

 

10

网布椅

15

国产

 

11

生物特征采集终端

16

国产

 

12

公网/模拟双模对讲机

100

国产

 

13

执法围档

40

国产

 

14

强光手电筒

20

国产

 

15

视频拍摄稳定器

12

国产

 

16

证件陈列柜

19.32

国产

 

17

背景墙

21.65

国产

 

18

电路改造

31.5

国产

 

19

静电地板

31.5

国产

 

20

制度牌

8

国产

 

21

腻子粉

109

国产

 

22

乳胶漆

109

国产

 

23

石膏板吊顶

34.3

国产

 

24

软膜天花

9

国产

 

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

1

网线、水晶头等

1

国产

 

注:本项目共设1标段,供应商需对整个标段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对所投标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内容包含证研系统、生物信息采集设备、对讲机等,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交货期:供应商应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8.质保期:设备不低于3年,墙面改造不低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付款方式: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和培训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需出具质量保证承诺材料。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

★12.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及执法执勤装备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联系工作人员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微信或供应商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如供应商通过转账或汇款进行支付的,请各供应商在转账或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字样、项目名称(简称)及项目编号”(例:竞争性谈判文件费,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转账或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账号:5326218401600000051736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卧龙支行

4.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2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nxdzb.com/)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谈判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估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贰佰零玖元柒角伍分(小写:26209.75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降幅61.84%;该谈判保证金建议在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提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2.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营业部

   号:20353269900100000535521

3.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文山市东文路2号

联系人:赵香伟

联系电话:15308748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

联系电话: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网站下载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

 

法人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供应商(盖章):

                                        月  日

 注:确认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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