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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泰花园自助银行、金江小区云苑自助银行、庄房社区自助服务点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泰花园自助银行、金江小区云苑自助银行、庄房社区自助服务点装修工程(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5-10-006)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锦泰花园4号商铺、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3号地块12-9号商铺、昆明市盘龙区双龙街道办事处庄房村委会办公大楼大门右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锦泰花园自助银行、金江小区云苑自助银行、庄房社区自助服务点装修工程,项目投资约5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泰花园自助银行、金江小区云苑自助银行、庄房社区自助服务点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细目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提供2012年至今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企业不良行为、合同履约情况。(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3)投标人2012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拟派项目经理在今后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或发生不可抗力除外),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及管理。
3.5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应具备施工企业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3.6 具备由云南省公安厅颁发的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备案证,并在有效期内。
3.7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8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一楼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审核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购买的)(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备案证(原件);
(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原件);
(8)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须潜在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面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ynxdzb.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71-657021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
联 系 人:李才华(13518743361)、廖媛媛(15912417795)
电 话:0871-64151223-615
传 真:0871-64177061
邮 箱:479432546@qq.com
开 户 银 行: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卢家地分社
账 号:050002776320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