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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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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州级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831次

文山州州级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州级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4-15-85

2.项目名称:文山州州级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文山州州级公共机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废旧物品回收机制,做到规范化服务。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自行承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注: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现场获取: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7号),需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售价:0元。

3.供应商未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7号1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7号1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代理费: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该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

联系人:张宏春

联系电话:18087612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7号

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联系电话: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网上下载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

 

法定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QQ邮箱

 

 

供应商(盖章):

                                        月  日

 注:报名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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