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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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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试验段)项目10kV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7   点击:2150次

文山市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试验段)项目10kV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文山市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试验段)项目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1-532601-04-01-539738批准建设,现对文山市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试验段)项目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文山市七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文山市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试验段)项目10kV供电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文山市盘龙河流域试验段。

3.项目概况:

1)安装部分。包含:1#-7#箱变(共7台)、10kV 高压路由(由铁塔或环网柜引至箱变)、防雷接地等。

2)土建部分。包括:人行道破除及恢复、车行道破除及恢复、电缆井、裕度井、设备基础、土方挖填运等。

4.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供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及设计范围外的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关服务及相关政府单位的专家评审(若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完成发包人及供电局审批通过的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保险费、自检及第三方检测及取得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服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专项审查(若有)、施工现场技术及安装指导、配合报检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

5.项目总投资:352.321806万元(施工部分:346.399006万元、设计部分:5.9228万元)。

6.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当地供电部门等制定的规程、规范。工作内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中间交流书面文件的要求。

2)施工: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且确保工程通过供电局验收和正式通电,并确保工程移交属地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满足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应为本单位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4.信誉要求:

4.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拒绝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注:如查询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注:如查询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联系工作人员后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售价(元):0元。

3.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开始时间:2024年61808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6180900分

3.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2楼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按照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应交保证金按2%算为人民币84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降幅64.28%。

2.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营业部

   号:20353269900100000535521

3.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七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2号

联系人:何凤川

 话:0876-21896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8号

联系人:李艳、江跃海、李瑞梅、李才华、官华、李明宇

联系电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网站下载招标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

 

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投标人(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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