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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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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6   点击:6414次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由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发包人”)委托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20-2-07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2项目概况: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7191.97㎡。

2.3服务地点: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

2.4发包范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代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取得验收报备文件。

2.5服务期限:服务开始至水土保持通过验收为止。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随项目进度开展,验收成果资料在发布项目验收工作任务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及现行相关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确保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2.7本次服务接受的最高报价为8万元(含税包干价),费用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2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17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至少近一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磋商申请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查询后,评标时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010169时至2020102217时,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9楼)携带单位介绍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 发包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0271430

6.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8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有关的信息,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ynxdzb.com)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该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8.联系方式

发包人: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安宁市安海路3

联 系 人:李工           话: 0871-6872157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9

联系人:罗景文       电 话 :0871-636455801539862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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