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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9   点击:5877次

文山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12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2-15-67

2.项目名称:文山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万

5.最高限价:58.00万

6.采购需求:①建立市级分拣中心1个,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要求配备打包机、叉车、脱标机、地磅、回收系统监控系统等农膜分捡打包后送至农膜回收利用企业,确实做到农膜回收再利用,避免二次污染。②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地膜回收站共17个回收站,每个回收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统一制作广告牌、喇叭、监控等物资。③组织现场交流培训、举办现场观摩会、媒体宣传报道、宣传资料印制、台账建立、审计、总结验收、绩效考核、工作督导等。按照先回收后补助的方式对回收站点回收地膜按量进行补助。(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和业主提出的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废旧地膜回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1130日至2022年1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12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12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212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www.ynxdzb.com)、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

该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化支行

   号:3900019921827012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文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址:文山市沙坝北路100号

联系人及方式:刘文波/0876-213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梅

话:0876-888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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